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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第108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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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分钟健身圈中体育设施的优化配置研究——以偃师市公共服务设施专项规划为例
新闻作者:潘逸麟  发布时间:  查看次数:  放大 缩小 默认
□论文作者:潘逸麟
     2014年,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提出要将全民健身上升为国家战略,并且提出 “15分钟健身圈”的概念。2016年河南省印发的《河南省县城规划建设导则》中延续采用了“15分钟健身圈”的概念,要求在县城区打造并实现15分钟健身圈,更好的服务全民的日常生活。
    基于《体育发展“十三五”规划》中对15分钟健身圈的界定:面向城市社区,旨在满足全体成员体育健身需求,拥有布局合理、形式多样的室内外公共体育场地设施,且15分钟内步行或骑行能到达的群众性体育活动区域。可以看出15分钟健身圈是一个综合性的概念。其中包含着多样化的供给主体、多层次的服务对象、多维度的产品体系、稳定的资源配置以及全面的管理运行多方面内容。具有公益性、普惠性、文化性、发展性等系列特征。
    而在对偃师市中心城区体育设施现状的梳理后,可以分析出偃师市15分钟健身圈现状建设中存在着覆盖不全,用地不足,设施单一,开放率低等一系列问题。
    因此,本次规划在传统 “均衡配置,逐级配套”思路的基础上,将”15分钟健身圈的服务对象、设施场地、步道、骑行道连接、服务产品配置等各项要素统一纳入考虑。通过对各要素的统筹规划,均衡配置,以其能够满足不同类型服务对象健身运动等多方面的需求。 本次规划有以下的几方面探索。
第一,考虑将体育设施功能与城市公共空间有效结合,寻求土地功能的复合利用。从现状分析,偃师社区级设施的缺乏与现状部分公园、绿地等公共活动场地利用率不高形成了较大反差。其次从建设模式分析,体育设施“15分钟健身圈”与城市绿地“300米见绿,500米见园”在服务半径上有较高的重合度,再者二者在功能、景观、开放程度上也存在很强的互补性。基于以上因素,本次规划中着重考虑对公园广场等公共开放空间的可达性、周边的建设条件、建设可覆盖的居住总量、周边的建设强度等因子的考量与评价,再进行评分排名,选取经济性、服务性较高的体育设施选址地点。
    第二,针对多层次服务对象,构建包含多种产品类型的综合服务中心。在15分钟健身圈内,其成员个体必然囊括不同年龄段、不同健康状况、不同体育健身需求。例如,按照年龄段划分,15分钟健身圈的主要服务对象有婴幼儿、少年、青年、中年、老年;按照不同体育健身需求可按运动强度分为低强度的体育健身锻炼和高强度的体育健身锻炼。由此,规划中提出将居住区、社区级的体育、文化、医疗、养老设施统筹考虑,统一规划布局,形成综合性的社区服务中心。同时基于不同社区人口结构和需求特征,有针对性地提供差异化设施服务,重点关注儿童、老人等弱势群体需求。例如,老龄化社区除运动场、健身点之外,可以结合日间照料中心增配康复活动场地及相关器材。
   第三,满足居民对于设施与设施之间的步行需求,建设社区级的运动步道,与市级步道对接,满足人们日常休闲散步、跑步健身、商业休闲活动等日常公共活动需求,串联地区及社区级主要公共空间节点,形成大众日常公共活动网络。规划社区级步道的间距不大于600米,依托城市的生活型支路,街坊内的公共通道进行改造建设。局部节点可以形成文化展示区域。
    城市15 分钟健身圈公共服务的提供是一个不断完善的系统化、科学化的过程,其核心功能是保障城市社区全民参与体育健身的权利和享有体育健身的良好服务环境,提高全民的生活质量,促进和谐社会的发展。
城市15 分钟健身圈建设将会有力推进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区域均等覆盖和均衡发展,满足不同人群对于全民健身公共服务需求,是真正实现体育共建共享机制的有效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