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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第107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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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背景下的城市更新
新闻作者:岳留东  发布时间:  查看次数:  放大 缩小 默认
□论文作者:岳留东
    新时代的历史背景
    十九大报告提出了中国发展新的历史方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提出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转化方向——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纵观改革开放40年的光辉历程,我国城市化率由改革开放初1978年的17.9%,提升到了去年年底的58.52%,城市人口超越8亿人。无论是到一线城市、二线城市还是西部地域以至比拟偏僻的县城去看,我国城市和城镇的相貌都发作了天翻地覆的变化,进入了真正的“城市时代”。
    城市更新的价值导向
    高速发展不能等同于高质量发展,城市在过快增长的同时招致城市化泡沫的状况放大,城市开发构造失衡加剧,城乡之间、城市之间、城市内局部化严重。面对诸如此类的“城市病”,城市更新再次站上历史舞台。城市更新是介入城市发展的有力手段与多元经营模式,引导着‘速度城镇化’向“深度城镇化”的转变,是城市可持续发展的营造手段。如果说上半场是“灰色”的城镇化,那下半场一定是“绿色”的城镇化;上半场是物质文化的载体,是一个追求GDP的城镇化,下半场则转向“以人为本”的城镇化,是面对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城镇化。
    城市更新的传导方式
    城市更新是针对城市中不适应城市发展需求而进行的二次开发建设,强调有机理念及社会情感的传导,旨在营造温情社会。依据城市地段功能老旧程度不同,城市更新的方式可分为再开发(redevelopment)、整治改善(rehabilitation)及保护(conservation)三种。
    再开发的对象是指建筑物,公共服务设施市政设施等有关城市生活环境要素的质量全面恶化的地区。这些要素已无法通过其他方式,使其重新适应当前城市生活的要求。整治改善的对象是建筑物和其他市政设施尚可使用,但由于缺乏维护而产生设施老化、建筑破损、环境不佳的地区。保护适用于历史建筑或环境状况保持良好的历史地区。保护是社会结构变化最小、环境能耗最低的“更新”方式,也是一种预防性的措施,适用于历史城市和历史城区。
    城市更新的多元实践
    城市更新是基于地方城建制度的再开发,牵涉面广,权责复杂,涉及人员众多。随着公众意识的觉醒及我国城建制度的完善,精细化管理与多元化需求对城市更新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全国各地依据自身特点,做出了多元化的探索。
如上海浦东缤纷社区行动,在总结第一次城市更新特点与问题的基础上,辨析了“城市空间二次更新”的概念内涵和人性化、微空间之趋势;如厦门鼓浪屿地区的演化,呈现出社区属性”在整体文化传承中的重要地位;如深圳城中村更新改造,探索未来城市更新的典型形态——“多维混合态+凝聚态”±等等。
    城市更新的发展展望
    城市更新不同于常规的规划项目,不讲求“大而全”,而在于“专而深”,专于城市生长的背景环境,深于更新路径的切实可行。在城市更新的过程中需要实现社会公平,需要深入解读社会公平;城市更新的价值认同、内生动力及规划升级是推动城市更新走向有机更新的必然途径;有机更新是协调空间、人、事的空间营造。
参考资料:
【1】中国改革开放40年 城镇化:从速度向深度转变
【2】《城市更新:城市发展的新里程》
【3】2018中国城市规划学会城市更新学术委员会年会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