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空间院、名城保护院 郭志强、岳留东/图文
三、规划策略3.1.布局策略
从结构、分布、供给三方面优化布局。
重塑结构。以社区公园为载体,打造室内室外相融合的社区体育公园结构。
均衡分布。以现状居民分布特征为基础,优化分布格局,均衡配置设施。
优化供给。以现状居民需求为引导,因地制宜地增加供给,满足居民体育健身需求。
3.2.重塑结构
利用社区公园与闲置建筑,塑造室内室外融合的社区体育公园。
以不新增用地为前提,对现状社区公园和闲置建筑进行提升改造,打造室内外结合的社区体育公园。
提升191处社区公园,增加体育健身功能,激发公园活力,促进公共体育服务下沉社区。
盘活9处闲置建筑,通过功能置换,腾笼换鸟,释放潜力空间,推动设施共享。
3.3.均衡分布
全域覆盖,促进服务共享
规划选址已覆盖96.73%的现状社区。
现状社区规模53平方公里。以800-1000米为服务半径打造10分钟健身圈,规划选址覆盖的现状社区规模为51平方公里。
3.4. 功能配置
1、社区体育公园按功能类型分为A、B、C三类
A类:配套齐全,具备室内、外运动健身、文化、生活服务等多重职能;
B类:以室内、外运动健身为主,兼具文化服务、休闲游憩等职能;
C类:因地制宜配置室外运动场地,兼具休闲游憩等休闲职能;
2、A类社区体育公园室内建筑面积4000㎡左右,B类社区体育公园室内建筑面积2000㎡左右;
四、建设导则
4.1. 基本要求
应以社区公园为载体,通过新建、改建等方式植入运动健身功能;
宜满足“室内+室外”相融合的要求,建设社区体育公园;
应优先选址在住宅区周边平整、日照充足、背风向阳的场地或空间,方便居民到达和使用;
规划选址应避让污染源、高压线路、河道蓝线等限制性因素;
不宜过度破坏草树苗木;
不宜对居民区产生日照、噪声、灯光等影响。
4.2. 总体要求
应包括室内外体育设施、配套设施和环境设施
应依据社区公园规模尺度灵活设置室内、外运动健身场地;
强化公众参与,配置市民喜好的运动项目及健身项目;
应设置各类公共标识,并符合现行《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第1部分:通用符号》(GB/T10001.1)的相关规定。
4.3. 功能构成
4.4. 设计指引
1、宜通过动静分区、采取有效降噪和视线遮挡等途径,降低对周边环境影响;
2、A类、B类社区体育公园应包含室外运动区(健身场地)、室内健身区和园林绿化区;
3、C类社区体育公园应包含室外健身场地、园林绿化区;
4、室内健身区应依据自身类型设置共享空间,与文化、生活服务有机联系;
5、室外健身场地宜结合园林绿化区布置。
其他室外场地——桥下空间
在保障交通安全与符合交通法律法规的前提下 ,可利用高架桥与立交桥下空间设置体育场地设施;
在高架桥底设置室外运动场地的应考虑场地周边空间环境,保证场地内活动正常安全进行,并征求高架及相关管理部门的意见;
桥下空间可根据运动项目需求、周边环境、安全要求设置封闭或半封闭式围挡。
五、建设运营
5.1. 形象标识
5.2. 运营机制
1、支持市场主体,多元化运营建设
(1)鼓励支持社会资本和市场主体以独资、合资、政企合作等多种方式参与社区体育公园建设运营工作,丰富健身空间的供给模式;
(2)支持有资源且有意愿和能力的区(县)进行自主建设
(3)支持引进专业运营团队,试点数字化管理模式,提高管理效率,降低运营成本,保障社区体育公园的可持续发展;
(4)支持社区自治,倡导社区居民共用共管。
2、坚持普惠公益,保障不同人群需求
(1)社区体育公园应当坚持普惠性开放,收费项目和标准应当在醒目位置进行公示,明码标价、规范管理;
(2)对学生、老年人、残疾人、军人等实行价格优惠;
(3)社区建设中心每周累计开放时间不少于56小时,有条件的应当适当延长夜间、双休日的开放时间;鼓励在法定节假日、寒暑假适当延长开放时间;因特殊情况不能开放的应提前公示。
3、植入增值服务,促进可持续发展
(1)在保证普惠性健身设施不低于400㎡的基础上,可根据市场需求,设置可定期更换的、“新、奇、特”的运动项目,吸引不同消费群体;
(2)根据室外场地规模、地下空间利用情况,灵活配置停车场、充电桩,增加收入来源。
4、创新智慧服务体系,提高综合服务水平
(1)搭建在线管理、信息服务和互动平台,发布社区体育公园、社区健身中心的基本信息、动态使用情况,并及时反映社区居民的意见与建议;
(2)部分规模相对较大的有条件的社区体育公园,可以利用信息平台发布商业宣传、公益活动、竞赛演艺等信息,并通知有关部门做好预案,为综合利用社区体育公园提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