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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第112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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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人建筑漫谈
新闻作者:周少伟  发布时间:  查看次数:  放大 缩小 默认
  □建筑三院 周少伟/文
一、老年人的居住建筑设计现状
针对老年人健康及行为不断发展变化的特征,建设部和民政部1999年发布了《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JGJ  122-99),然而我们有关老年人建筑研究方面的成果还不多,而国外已经有了相当丰富的成果。国内外老年人的居住建筑设计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1996年在德国建成的韦塞尔老年公寓很好的解决了老年人的部分需求。为了满足老年人的交往需求。建筑设置了宽敞没有顶的走廊,并且在食堂外面设计了一个露台,它既加强了室内与室外空间之间的联系,又为老年人饭后的交往提供了一个便提舒适的空间。外墙材料使用红色面砖,这是在韦塞尔地区大量使用的一种建筑材料。红色面砖的使用,给人温暖亲切的感觉,消除老年人害怕冷漠的心理。红色面砖墙体在转角处被处理成不连续地薄片形式,很轻盈,建筑凹凸有致,部分架空,一切都是为了避免给老年人带来沉重感。
(2)在人口老年化问题出现之前,我国的许多城镇为社会上的孤寡老人,建立了一些救济性、福利性的养老院。如今我们已经处在老年化社会之中,随着传统家庭结构和观念的改变,社会养老已经成为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养老院已经不仅仅是供孤寡老人使用,许多子女不方便照顾的老人也将家安在了那里。养老院和老年性质的居住建筑成为今后我国老人的主要养老地之一。
(3)养老院和老年性质的居住建筑决不是孤立设置的,它主要的目的是方便老人之间的相互照应和交流。最近几年,在发展中国家,为了不断的提高老年人获得更美好生活的可能性,正在选择“自助而助”的政策,既制定一种鼓励和促进老年人积极参与社会发展的国家政策,使老年人既是社会发展的行动者,也是社会发展的受益者,反映了对老年人的正确认识和尊重,鼓励老人自立自强。因此,老人理想的“伊甸园”,实际上就是具有社区服务格外医疗设施支持的准家居环境,是真正的“老年人之家”。但是在我国,目前老年人居住建筑不是设计成宾馆式独立的形式,就是设备质量环境太差,走向极端,不能普遍为大部分老年人使用。
二、老年人的生理和心理特性
从少年,青年,中年,一路走到老年,人的心理和生理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步入老年以后,人在心理和生理上发生与青壮年完全不同的情况,叫做老年化现象。主要表现有身体功能的变化、感觉功能的变化、心理功能特征的变化、生活结构的变化等。据研究表明,老年人需求的方面比其他人群更多,这包括:
(1)健康的需求:老年人常常能感觉自己身体的变化,尤其是70岁以后,人体生理功能的衰退是显著的。对于健康的需求是老年人普遍存在的一种心理状态。人到老年,常有恐老、怕病的心理,所以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老年人更关注自身的健康状况。
(2)工作的需求:这对于退休的老年人更强烈。他们大多尚有工作能力,聚然间离开工作岗位肯定会产生许多想法,他们有的希望再次从事工作,以体现自身价值。
(3)依存的需求:人到老年,精力、体力、脑力都有所下降。有的生活还不能完全自理,这时他们希望有人照顾,尤其想得到子女的亲自照顾。子女的孝顺,将会使他们感到有所依靠。
(4)和睦的需求:到了老年,人更希望自己有个和睦的家庭环境,不管家庭经济条件如何,只要全家和睦,邻居关系融合,互敬互爱,互相帮助,老年人就会感到温暖和幸福。
(5)安静的需求:老年人一般都喜欢安静,怕吵怕乱,有些老年人就怕过星期天,这一天子女、儿孙都来了,乱嚷嚷地度过一天,对老年人来说,这样的星期天是“苦恼的星期天”。
(6)支配的需求:老年人原来多为一家之主,掌握家中的支配权。但由于年老后社会经济地位的变化,老年人的家庭地位、支配权都可能受到影响。这也可能造成老年人的苦恼。
(7)尊重的需求:老年人离开工作岗位可能会情绪低落,如果得不到尊重,就会产生悲观情绪,甚至不愿出门,长期下去,则会引起仰郁和消沉,埋下疾病的祸根。
(8)求偶的需求:丧偶对于老年人来说是极其沉重的打击,丧偶后生活寂寞,心理表现无助,有很强的找个伴的愿望,希望有人照顾。
三、老年人的居住建筑设计探索
设计老人住房时,从目的性、方案及实际设施上要考虑到他们的起居、日常事务、个人爱好习惯、社会接触及文娱体育活动等方面,以体现他们早先生活方式的连续性,最重要的目标就是尽可能长时间维持其独立生活能力。从生理学角度研究发现,人进入老年后,身体机能退化,功能降低。这些都决定了老人相对而言身体较虚弱,行动迟缓,体力下降,这就要求老年人居住建筑宜设于居住区,与社区医疗急救、体育健身、文化娱乐、供应服务、管理设施组成健全的生活保障网络系统[1]。老人一般都喜欢宁静,怕吵,尤其是儿童的吵闹,因此外界的环境及室内的环境也应高度宁静。而从建筑心理学出发,老人一般都较敏感,心理承受能力相对较差,容易产生孤独感和被抛弃的消极心理,因此建筑室内布置应宽敞明亮、居住舒适,建筑造型应富有生活气息,不应看上去像在社会福利机构。因此,在老年人居住宅的规划与设计上,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充分考虑:
(1)从空间(消除室内高差)、装置(设置扶手、地面防滑)、设备(紧急通报系统、安全电热源)、管理员或护理人员等方面对应老年人日常生活中的安全性,做到紧急时刻可立即采取措施。从环境行为心理学的角度出发,考虑大多数老年人常年形成的居住习惯,提供传统形式的室内空间。从建筑人类工程学的观点出发,在家具、卫生器具的尺寸方面符合老年人的身体特征。
(2)考虑老年人的户外环境设计特色。在老年社区,首先考虑到要弥补老年人减退和丧失的机能,住宅区的道路系统、交通组织应以保护老龄人的行动为基础。社区内应采用人车分流或部分分流的道路交通结构,增加社区感和安全感。合理安排适合老年人的公共服务项目,如老年活动中心、老年大学、棋牌中心等;有足够面积的室外活动场所,保证老人户外活动的需要;适当布置绿化、喷泉、亭子、长廊等建筑小品。在庭院或绿地的局部设立自然的屏障或遮挡视线的树木,配以桌椅、灯具等,可为老年人提供一个具有私密、隐蔽、安全特征的用来休息、交谈的安静场所。在具体设计中,要考虑室外环境的开阔平坦。无障碍物的绿地则为老人或残疾人行进、散步、晨练提供了场所。其次是室外环境的卫生性。小区应有良好的通风、日照条件,防止噪声和空气污染,给老年人一个卫生、健康的生活环境。
(3)加强社区服务设施和服务内容。针对老年人开发建设的老年社区规划的基本要求是从老年学、社会学、心理学、美学和医学等新角度来研究和设计老年人的住区环境,在规划设计上为老年人提供恰当的生活条件,满足老年人在生理、心理和社会方面的种种特殊需要,以充实他们的生活内容,提高生活质量。另外,随着科技的进步,可以在社区中扩展智能环境,达到及时、有效为社区中老年人服务的目的。例如住宅区的管理中心应能及时对诸如有害气体的泄漏、火灾、医疗救护、意外事故、求助等主动提供紧急帮助。此外,为老年人服务的各项设施的位置和环境也必须结合社区规划,否则难以充分发挥作用。
四、结束语
总之,老年人居住建筑的研究涉及到很多方面的知识,有心理学上的,有医学上的,有社会学上的。面对我国已进入老龄社会的严峻现实,我们应当借鉴国外的经验和教训,制定符合我国国情的老龄住宅政策,切实落实《老年人居住建筑设计标准》(GB/T50340-2003),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使老年住宅“事业化”转变为“产业化”,在设计理念上遵循“以人为本”的原则,做好人性化设计和开发,并完善社区公共设施,做好老年人居住建筑的外沿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