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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第106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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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0一七年度公司建筑工程设计项目及岩土工程勘察成果质量抽查通报
新闻作者:魏庆琪  发布时间:  查看次数:  放大 缩小 默认
□生产管理部 魏庆琪/文 
    为强化公司建筑工程项目设计和岩土工程勘察成果质量动态管理,全面提高工程设计、勘察成果质量。依据公司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要求和公司《技术质量管理规定》、《质量手册》等相关规定,生产管理部组织公司技术委员会部分委员近期对2017年度已完成的建筑工程项目和岩土工程勘察成果分专业进行了质量抽查。现对抽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质量抽查范围及样本抽取情况
    本次成果质量抽查单位覆盖范围在第一、二、三建筑设计院,茂名工作室和公司四个驻外机构的基础上,首次由以往单纯的建筑工程项目扩大到岩土工程勘察成果质量抽查。为保障抽查的公正性,今年仍采用了随机抽取的方式,共抽取了建筑工程项目设计成果十项,分别为第一、二、三建筑设计院各二项,茂名工作室一项,福州分公司、商丘分公司、西南分公司各一项;同时抽取了岩土工程勘察成果五项,分别是第一、二、岩土工程勘察院各二项,海南分公司一项。
    二、质量抽查综合评价
    此次质量抽查仍以国家现行的工程勘察设计标准、规范、行政法规和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作为质量评定依据,进行综合质量评定。建筑工程项目设计成果质量综合评定结果为:优秀4项,占评定总数的40%;良好5项,占评定总数的50%;合格1项。岩土工程勘察质量评定结果为:良好4项,占评定总数的80%;合格1项。
抽查结果显示2017年度建筑工程项目设计成果质量较上年度普遍提高,各驻外机构施工图设计质量同比也有了一定程度的提高。岩土工程勘察成果质量今年为首次抽查,多数勘察项目能够较严格地执行国家强制性标准条文和勘察设计规范,其质量基本达到国家现行规范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建筑专业:
    1、个别项目出现违反《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相关规定,主要问题是:①、地下室房间疏散门净宽不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5.5.18条的规定;②、公共建筑内的厨房与其他部位未做有效的防火分隔,不满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6.2.3—5条的规定;③、疏散楼梯采用扇形踏步时,上下两级所形成的平面角度小于10度,不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6.4.7条的规定。
    2、个别项目违反了《无障碍设计规范》的相关规定,主要问题是:①、无障碍出入口设置两道门时,门扇同时开启时两道门的间距小于1500mm,不满足《无障碍设计规范》3.3.2—4条规定;②、无障碍宿舍的卫生间门净宽小于800mm,且门扇内外留有的轮椅回转空间直径小于1500mm,不满足《无障碍设计规范》第3.5.3—3、4条;③、设置坐便器、淋浴、洗面盆三件卫生洁具的无障碍卫生间净面积小于4平方米,不满足《无障碍设计规范》第3.12.4—2条规定;④、地下汽车库未设置无障碍停车位,不满足《无障碍设计规范》第8.1.2条规定。
    3、在建筑节能方面存在的共性问题:①、外墙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标注前后矛盾;②、外墙外保温体系漏写或描述错误;③、节能设计专篇中出现“传热系数”、“热阻”、“气密性等级”等参数的单位标注错误;
4、标准图应用更新不及时,个别项目仍采用了已经作废的《河南省公共建筑设计节能标准》(DBJ41/075-2006)。
    (二)、结构专业:
    1、结构计算书中存在的主要问题:①、多数项目在结构计算书中没有对“工程概况及荷载选取要求”进行描述;②、地震作用最大方向角>15度应带入计算此方向的地震作用
    2、个别项目违反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的相关条文。如:①、框架梁配筋不满足GB50011-2010(2016版)第6.3.3条要求;②、汽车坡道处的柱子形成短柱时,体积配筋率应按《建筑抗震设计规范》6.3.9条提高;③、墙体竖向钢筋的直径不宜小于10mm,不符合GB50011-2010(2016版)第6.4.4.3条要求;④、框架柱每侧5根钢筋采用四肢箍筋时,箍筋肢距不满足《建筑抗震设计规范》6.3.9.2条规定。
    3、个别项目违反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的相关条文。①、框架梁300宽未按要求设置复合箍筋,不符合《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9.2.9条规定;②、框架梁500高未按要求设置腰筋,不符合《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9.2.13条规定;
    4、个别项目未注明基坑监测要求和基槽检验要求,不符合《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10.2.1条规定。
    (三)、给排水专业:
    1、个别项目违反了《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的相关条文。如:①、热水立管上部未设阀门,不符合《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5.6.7条规定;②、热水系统缺补偿装置,违反了《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5.6.3条规定;③、一层排水横干管不应敷设在操作间上方,不符合《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4.3.6条规定;④、住宅一层卫生间排水不应接入主干管,不符合《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4.3.12条规定。
    2、个别项目住宅入户给水管水压过大,不满足《住宅设计规范》第8.2.2条规定。
    3、消防系统原理图中立管与上环管连接处未设阀门。
    (四)、电气专业:
    1、电气设计说明存在的主要问题:①、设计说明中缺建筑概况;②、节能设计说明中对计量要求的内容叙述的不全面;③、防雷设计说明与图纸不符;④、未注明项目的抗震类别;⑤、缺少电缆桥架的接地要求;应增加消防控制室的说明(各分系统逻辑关系说明、设备使用说明书、系统操作规程、应急预案、值班制度、维护保养制度及值班记录等文件资料)。
    2、无障碍卫生间求助按钮及报警器没有按男女性别分别设置。
    3、幼儿园局部等电位箱应有卫生间移至盥洗间。
    4、电源进线处浪涌保护应采用Ⅰ级。
    5、标准图应用更新不及时,个别项目仍采用了已经作废的标准图。
    (五)、暖通专业:
    1、暖通设计说明中存在的问题:①、没有注明防排烟管道采用的抗震支架做法;②、缺少防烟阀两侧2m范围内的防护措施;③、设计依据中缺少《建筑机电设备抗震设计规范》;④、地下室楼梯间是否满足自然排烟没有叙述。
    2、个别项目低温地板辐射采暖系统没有设置分户温度控制阀;个别项目空调供水立管60米中间未设伸缩节。
    3、个别项目存在错、漏、碰、缺等低级错误。
    (六)、岩土工程勘察专业:
    1、共性问题:①、存档资料中缺少原始记录、室内试验等相关原始资料;②、存档资料多数无相关环节责任人签名,或签名不全;③、野外钻探记录、室内试验记录以及土工试验成果汇总表无相关责任人签字。
    2、个别勘察项目的报告中缺少现场压水试验成果报告附件。
    3、个别勘察项目缺少挡土墙高度、荷载等资料,是岩土工程评价缺乏针对性。
  四、质量提升整改要求
    1.继续强化质量责任意识。公司技术委员会要求各建筑设计院、岩土工程勘察院和驻外机构以质量抽查为切入点,针对这次质量抽查中存在的问题,首先要从思想上进一步增强精品质量意识,力求从工程设计精益求精的高度给予充分重视,并及时组织相关设计人员针对此次抽查反馈出的问题行进行剖析、研究,制定控制措施,全面实施技术质量管理责任制,杜绝类似错误再次发生。
    2、举一反三,认真整改。对尚未进行施工的设计项目,应针对这次抽查中发现的问题采取补救措施,严格按国家现行标准、规范修改设计,以变更通知单的形式通知建设单位,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对已经开始施工的设计项目,如存在安全隐患,应尽快采取相应补救措施,确保工程项目安全。
    3、各岩土工程勘察院应加强对工程勘察质量管理。结合建设部颁布的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要点要求,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开展勘察工作,加强和完善勘察工作质量的检查检验,确保勘察工作全过程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为工程设计和工程质量安全提供可靠合理的技术依据。还要继续加强对工程勘察设计技术人员职业道德和质量终身责任制的教育,提高公司勘察专业整体素质,确保岩土工程勘察质量。
    4、切实落实质量管理责任。公司技术委员会要求每个员工必须自觉把好自身岗位工作的质量环节关,认真贯彻以“事先指导、中间检查、成品校审”三环节为主要内容的设计工序质量控制,在项目过程中针对影响产品质量的所有环节,进行系统的、综合的、动态的管理、控制,防患于未然,在项目成果形成的全过程中遵循公司质量体系文件规定,使质量管理工作进入良好的秩序和程序,使影响项目成果质量的因素处于受控状态,保证项目的成果质量,提高公司的质量管理水平。
附表1:二0一七年度建筑工程设计项目质量抽查等级评定
附表2:二0一七年度建筑工程设计项目质量抽查问题汇总
附表3:二0一七年度岩土工程勘察项目质量抽查等级评定
附表4:二0一七年度岩土工程勘察项目质量抽查问题汇总